当前位置:首页 > 医疗保健 > 办理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中对于仓库的要求?

办理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中对于仓库的要求?

  • 作者:无锡注册公司 发表时间:2023-09-10
办理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中对于仓库的要求? 
经营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,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40平方米,法人单位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25平方米(跨设区市设置的除外);经营助听器的,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25平方米;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的,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10平方米。

办理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中对于仓库的要求


经营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的(助听器、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体外诊断试剂、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、6877介入器材除外),仓库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30平方米;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,仓库应当在同一建筑物内,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200平方米。
法人单位分支机构(跨设区市设立的除外)及专营医疗器械设备类的,可不单独设立仓库,但应当具有加盖法人单位或所授权经营产品的生产企业(包括进口总代理商)原印印章的有关统一采购配送、统一质量管理、安装和售后服务等承诺,以及所专营产品的注册证、授权文件等证明。
经营助听器或者隐形眼镜及其护理用液的,可以不设仓库,但应当有专柜存放。


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,如有涉及侵权,请提供相关证明,可联系我们进行删除。
关键词:
上一篇:一类、二类、三类医疗器械对经营许可证有哪些需求
下一篇: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与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区别
咨询热线:18915720699(客服快速响应)
在线咨询:点击发起人工客服会话>>>
在线预约:点击即可人工预约服务>>>

相关文章: